第十八章 外用药
第十八章 外用药
本章所叙述的药物,大多于外科疾患,虽然其中也有可供内服的,但在临床上以外用为主。具有消肿解毒,杀虫止痒,收敛止血,排脓止痛,化腐生肌等作用。
外用药的形式及使用方法很多。如有敷药,膏药,喉科吹药,及熏洗,渍熨等。有的要求获得局部效果,也有些能引起全身的作用。
此类药物,虽然有些能单独应用,但大多必须经过配合炮制才能使用。特别其中某些具有剧毒的药物,如用于内服应注意严格控制其剂量,不能过量和持续使用。在剂型方面,内服一般宜作丸剂,取其缓之溶解吸收。在炮制方面,应严格遵照一定的操作要求,以确保用药安全。
除上述治疗外科疾患的药物外,对其他具有催吐,截疟等作用的药物,由于药味较少,不能自成一章,或不能归入其他各章,也附编在本章内。
外用药常用药目录